原标题:我省为智慧社区设立标准
门禁支持人脸识别,摄像头可以监控高空抛物
湖北日报(记者刘天立)10月12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质量监督局联合发布了智能社区智能家居设备通信控制总线通用技术要求(草案),这是支持我省智能社区、智能家庭建设的基本地方标准,将为我省智能城市建设提供指导和示范。草案提出,我省普通商品房社区、高端社区、建设社区、旧社区等,利用社区闲置住房养老、旅游等行业机构,建立社区安全预警综合管理体系。
系统应集成认证卡、社区访问、单元访问控制、监控预警、车辆访问、周边预防、租赁管理、消防监控等应用,与综合管理和公安信息平台共享系统收集的信息,并可与社区安全相关管理部门信息系统对接,包括电网成员、警察办公室、街道办公室、社区委员会、物业安全等。草案要求社区访问管理包括行人交通设备(如摆动门、快速门、电动门等)、人脸识别系统、管理服务器、视频服务器、访问监控摄像机、硬盘录像机等设备;社区卡、授权二维码、身份证物理 ** 、密码等开门方式;有条件的社区可以建立人脸识别门禁,识别系统应支持不少于5万张人脸的库容量。
同时,配备社区安全预警综合管理系统的摄像头画质不得低于720P或1080P(高清图像质量)、照片或视频上传或暂存时间不少于30天,可以将居民带入的同行与居民联系起来,以图像绑定的方式识别非法跟随人员并报警。此外,系统还应具有识别高空抛物现象并实时报警、非法停放和私人占用主干道、公共场所和消防通道的功能。
此外,智能社区的出租屋还应安装智能门锁,即门锁应具有联网、信息存储、信息断电保护功能,并得到移动、电信、联通等运营商的支持NB-IoT(低功耗窄带物联网)在网络环境下运行时,其远程解锁功能应由社区安全预警综合管理系统控制,业主和租户不能自行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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